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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
  发布时间:2020-02-10 19:23:00 打印 字号: | |

法学(研)[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工作已全部结束。自2019年4月18日《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法学(研)[2019]1号)下发后,在各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论文的征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19年9月1日,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法院系统的参评论文1729篇,法院系统外的参评论文92篇。组委会组成了由资深法官、法学教授等专家在内的“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委员会”,实行匿名评审、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同题(类)择优推荐制度,分14个小组对参评论文进行了认真评审。同时,为了保证学术论文的评选质量,组委会办公室对每一篇推荐获奖的论文均利用专门的检测软件进行了原创性检测,从文字复制的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综合进行了甄别,对复制情节较轻的论文作降等处理,对确定为抄袭、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的论文取消获奖资格。最后,共评选出一等奖论文19篇,二等奖论文131篇,三等奖论文167篇,优秀奖论文259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将获奖情况通报本辖区的获奖作者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八日



附件:

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名单.docx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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