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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17:13: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法官管理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进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审判人员,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继续合作招收培养第十二期中国法官法学硕士研究生。

“中国法官法学硕士”项目已纳入国家法官学院2021年年度培训计划,现将《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尽快将简章转发下去,认真组织和落实辖区内的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本辖区报名情况于2021年2月28日前反馈国家法官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docx

附件2:2021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docx

国家法官学院

2021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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