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 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3 16:17:00 打印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培训机构,解放军军事法院法官管理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政治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精神,大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培养一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精通英语,熟悉涉外、涉港澳民商事法律知识和审判实务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经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港澳办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2020年继续合作培养第十一期中国法官法学硕士研究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法政[2011]58号、法学[2011]15号文件规定的“为提高工作效率,凡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班,其具体招生通知由国家法官学院单独下发,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不再联署”的精神,现将本通知印发你们,请你们尽快将文件转发下去,认真组织和落实辖区内的报名推荐工作,并将报名情况及时反馈国家法官学院。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

2.《2020年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管理员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