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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院和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11-09 09:50:22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辽宁法院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国家法官学院于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在国家法官学院顺利举办辽宁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聚焦需求与问题精准施教。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国家法官学院多次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络、沟通,全面了解和掌握辽宁法院系统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方面的培训需求,课程设置立足地方法院刑事审判业务实际,紧扣当前实务中热点、难点及弱点问题,做到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对策。

本期培训班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既设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做好刑事案件办理中‘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政治课程,组织学员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进行小组研讨;又邀请多位实务专家围绕帮信犯罪、毒品犯罪、诈骗犯罪、故意伤害犯罪、醉驾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讲授,帮助地方法院干警提升办案能力,促进法律准确统一适用。

辽宁省各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170余名干警参加了本次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本期培训班师资力量雄厚,课程干货满满,一定会努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刑事审判中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效,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图:周子睿 文:郭丰璐)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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