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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刑事庭审驾驭及文书制作能力提升研修班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10-24 16:32:59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法官学院于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顺利举办全国法院刑事庭审驾驭及文书制作能力提升研修班。

本期培训班突出政治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辞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本期培训班特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讲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裁判”,引导学员坚持文化自信,充分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也是法治自信的渊源,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具体案件办理中,把传统文化中的天理国法人情融于释法说理进一步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增强司法权威,赢得司法公信,助力社会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本期培训班坚持实务导向。本期培训班作为创新班次,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以专题讲授、现场教学、案例教学、主题论坛、学员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来自最高法院、浙江高院、福建高院、广东高院、乌鲁木齐中院等单位的实务专家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扰乱诉讼行为应对策略、优秀刑事裁判文书形成之道、刑事庭审驾驭等主题深入授课,提高了参训学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全国法院从事刑事审判业务的110余名法官参加了本次培训,大家一致表示,本次培训班服务保障好、师资力量强、课程设置全、交流研讨深,一定会在以后工作中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职责担当,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文:夏立款 图:杨忆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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