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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分院】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
  发布时间:2024-10-16 10:49:5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建设,以高水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支撑和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2024年9月19日,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在西藏分院林芝教学点开班。区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全区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48名干警参加培训。

索娜吉强调,全区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及全国法院援藏援疆工作推进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西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索娜吉强调,本期培训是全区首届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专门作出批示。全体参训学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举办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是高院党组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对有效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有重要意义。全体参训学员要清醒认识自身能力素质方面的差距不足,准确把握环境资源审判关键重点,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懂弄通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知识,积极借鉴转化先进法院经验做法,强化审判管理意识和措施,努力成为既精通审判业务又会审判管理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行家里手,确保环境资源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索娜吉要求,全体参训学员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做到身到心到,真正把培训内容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以党员和法院干警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学院管理规定,在培训中历练过硬纪律作风,以良好作风学风保障培训良好成效。

本次培训班为期4天,时间紧、任务重,课程设计上紧密结合西藏实际精心设置,师资力量方面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苏高院的大力支持,选派《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起草者、指导案例编选者等专家型法官和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讲授环境公益诉讼审判疑难问题、《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理解与适用、环境资源指导案例解读、环境资源审判江苏实践等专题内容同时邀请区人大专家和区高法院业务骨干为参训学员讲解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环境资源审判管理,得到了参训学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

 

 

 

 

图/文:阿旺次仁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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