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建设,提高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业务能力,以高水平环境资源审判支撑和服务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辽宁高院、青海高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院联合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地方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于2024年9月22日至28日在山西分院成功举办。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云波、山西分院副院长姜建华、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审判教研部郑悦迪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国家法官学院学员管理部曲乾辉主持开班式。来自三省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业务骨干共180余人参加培训。
李云波在开班动员中要求全体学员要深入学习环境资源审判的最新理论、典型案例和前沿实践,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实践能力。
李云波强调,一要持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储备;二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探索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共性问题;三要注重实践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审判模式和工作方法;四要严肃纪律,遵规守纪,严格自律,充分展现法院铁军良好的作风。
姜建华首先对辽宁、青海两省法院和呼铁中院同仁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介绍了山西分院的概况,并要求全体学员要树立学员意识,恪守培训纪律。姜建华同时表示,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任务,周密部署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参训学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大家的学习交流提供有力保障。
郑悦迪在动员仪式上向参训学员详细介绍了国家法官学院民商事教研部针对辽宁、青海两省法院和呼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精心安排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计;希望参与培训的所有学员要珍惜这次难得的培训的机会,面对面学习交流,促推业务能力和素养同步提升,力争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并要求全体参训学员积极配合山西分院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培训管理工作,把业务培训和遵守纪律统一起来,严守培训纪律,促进作风养成,以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品格对外展示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此次培训坚持政治引领,特邀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琼,国家法官学院三级教授王立等专家学者,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进行讲授,着力引导学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环资审判中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队伍素能。
同时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依法审理气候变化案件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环境公益诉讼的中国模式”“环境资源指导性案例解读与写作”“新时代的法治文本范式”等内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贾清林,三级高级法官叶阳、孙茜、朱婧,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研究所所长、教授侯佳儒,武汉大学教授、上海政法大学特聘教授王树义,国家法官学院刑事审判教研部副教授徐文文等专家现场授课,有效提升了学员的专业素养。
学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厘清了下一步工作思路,提高了业务能力,今后将把所学所思转化为实际行动,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守护美丽家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文字:刘 涛丨董伟杰
图片:董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