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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分院】福建高院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举办
  发布时间:2024-09-19 11:02:35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落实援疆工作,加强福建新疆两地法院和法官之间的交流,落实福建省委人才办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要求和福建高院党组部署,福建高院高层次审判人才培训班9月1日至7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举办。来自福建省各级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调研能手、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一、二等奖获得者、师资库师资以及优秀年轻干警等64同志参加培训福建高院法培处处长赵玉梅、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院长张永霞出席开班式。开班式后,福建高院向新疆法官分院图书馆捐赠了50本涉台法律图书。

本期培训班设置了民法典合同编重要制度的理解与适用、劳动争议审判实务、民事诉讼证据实务、枫桥经验发展启示与纠纷调解艺术、新疆地缘定位的变化与影响、应急处突能力提升等课程,邀请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大学的专家教授以及参加培训的福建3位审判业务专家和业务骨干作专题辅导授课。应昌吉中院要求,部分课程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昌吉中院组织两级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参加旁听。培训班还安排福建新疆两地法官分组业务交流研讨,大家针对民商事审判、立案、审判管理、调研等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研讨气氛十分热烈;安排此次参训的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等奖获奖作者以及福建省法院调研人才,作学术论文写作和学术研讨、调研工作经验交流分享。此外,培训班还安排学员到新疆昌吉州奇台县老奇台法庭现场教学,听取了法庭庭长老贾(贾维亮)讲解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经验做法。

    大家表示,此次培训收获很大,增长了见识、扩大了视野,加深了对新疆地缘定位以及中央治疆、援疆政策的理解,提升了民商事审判相关领域的业务能力,促进了闽新两地法官的交流、增进了两地法官的友谊。同时,也进一步深化了福建高院法官培训处与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的交流与合作。

 

 

(图、文:福建高院法官培训处 周华彪)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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