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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院】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轮训班举办
  发布时间:2024-09-10 11:11:21 打印 字号: | |


统一法律适用,推动民商事审判理念持续更新,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新法及司法解释修订的实际情况,根据审判实务部门提出的现实需求,按照院党组统一部署与院领导具体工作指示,湖北分院7月23日—25日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轮训班。全省三级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的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共计2400余人参加培训。湖北三级检察系统共900余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培训。

本次轮训,充分结合全省民商事审判的实际情况,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从统一法律适用、强化履职能力着手,科学安排课程设置,严格筛选授课教师。本次培训班请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高级法官汪治平武汉大学法学院张素华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常务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袁正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李忠鲜博士等四名老师,分别讲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条款的司法适用问题》、《合同相对性民法典规范解读》,《<公司法>修订亮点与相关实践难题解读等课程,授课老师理论结合实际,既有上接政策的理论深度,又有下接地气的实践意识,课程内容受到湖北三级法院和间检察院干警热烈欢迎与好评。

近年来,湖北分院不断提高教学服务与保障水平,围绕精准教学、提升实效目标导向,采取包括“轻骑兵”、“轮训”、专题面授、“述学报告”等多种培训形式,产生积极的教学效果。本民商事法官视频轮训班采取线上教学方式,实现了全省民商事审判业务人员全覆盖,教学内容与形式获得广大学员好评。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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