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全区法院纪检、督察工作培训班在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举办,全区法院63名从事纪检、督察工作的干警参加此次培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杨文忠同志参加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苑剑、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副院长于春生出席开班仪式。
本期培训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全面加强督察队伍建设,提升督察干部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督察责任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区法院督察工作水平,以督察工作提质增效支撑和服务审判工作现代化。 本次培训班聘请自治区高院、四川省高院、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的专家、教授,从新时代人民法院督察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学习教育、法官惩戒工作实务、审务督察工作实务、司法巡查工作实务、“三个规定”实务及答疑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授课内容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还对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帮助参训人员拓宽思路,丰富知识。
参训的纪检、督察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培训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区法院纪检、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员心得体会:
蒋 璐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苑剑老师围绕如何开展好新时代督察工作这一课题,结合全区法院督察工作实际,从人民法院督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等三个方面,为我们进行了深入讲解。苑剑老师的授课既有政治高度,又有业务深度,既具思想性,又具实践性,数据详实、见解深刻,直击我们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还告诉我们怎么做,解开了我工作中的很多困惑。我们要把今天所学,充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让我们的督察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为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贡献督察力量!
崔志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军老师深入解读了法官惩戒相关法律法规,使我们对法官惩戒工作的法律依据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系统讲授了法官惩戒工作的流程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分享了四川法院法官惩戒工作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紧扣实务一线,直观地讲授了法官违规违纪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官惩戒的认定标准及惩戒措施的适用范围,提高了我们在法官惩戒实务中的判断能力和处理水平;强调了法官职业道德和纪律的重要性,增强了我们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保持公正廉洁的法院形象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王雪梅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方瑛老师的授课内容丰富、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既具有政治高度,又具有理论深度,还通过经典的案例让我们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此次学习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并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抓好贯彻落实;我们要加强纪律建设,严守各项纪律,遵规守纪做表率,恪守司法良知,公平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续释放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张志顺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梦莹老师从今年全区法院抓实“三个规定”的措施成效、执行中存在问题及基本要求等五个方面,为我们详细讲述了“三个规定”的实务。吴老师以详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将自治区高院落实“三个规定”的六项具体措施逐条阐释,明确了要从思想入手,加强学习,纳入考核,压实责任,“抓两头带中间”,强化问题整治,严肃追责问责的工作方法,为我们各盟市中院及基层法院更好落实“三个规定”提供了方法指导。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吴老师还将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梳理归纳,聚焦认识偏差、填报不规范、“头雁作用”发挥不佳、制度不落实等方面,以具体事例讲明了“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为我们在工作中更好落实“三个规定”提供了制度依据、规范流程及重点方向。吴梦莹老师的讲授,为下一步更好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充分发挥制度效能,保护激励办案人员,推进全区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取得更好成效,维护司法公正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制度遵循。
夏安然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卫军老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二十大报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发展等两方面为我们系统的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发展这一课题。郭卫军老师的课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授课方式非常适合我们,通过讲述我国《民法典》的立法过程、涉外法律的不足与发展、城管执法态度转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化解了理论课程的枯燥性,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循循善诱,启发和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通过郭卫军老师解读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让我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新的认知,更深入的领会了法治思想理论创新、学理创新、哲理创新的重要意义,让我们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把党的理论创新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文字:白兰
图片:张艳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