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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院】省法院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青海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9-10 10:27:10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青海全省法院干警行政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审判案件质效,近日,青海高院委托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业务培训班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田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胡田野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依法履行国家责任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悟、贯彻落实张军院长讲话精神,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强化学以致用,为行政审判注入新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技能。要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践,对标最新的理念、最前沿的思维,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将行政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在培训中解决,促进业务理论素质和审判实务能力的双提升。将学习成果真正落实到行政审判统一裁判尺度、典型案例指导工作中,落实到案件审理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三要充分认识培训重要性,加强纪律要求。要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投入到培训活动中,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疑惑,专心听讲,积极交流沟通,虚心向最高院及兄弟法院请教。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青海三级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骨干57人参加此次培训。此次培训内容涵盖行政诉讼中相关起诉等期限如何准确认定;行政审判中如何准确分配举证责任及证据规则;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理解与适用;行政赔偿案件中相关问题研究与司法审查;新形势下征迁类案件的司法审查;行政非诉案件审查要点及注意事项;关于在审理工伤保险或者待遇资格类案件中的难点认定及视同工伤认定规则;审理行政协议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实务中难点解析;行政诉讼中如何准确审查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参训学员表示,行政诉讼的直接目的是化解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途径,通过系统的学习,不仅对行政案件的审理流程与审查规则有了更深地了解与把握,也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尽责,提升行政审判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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