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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院】全市法院院长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9-10 08:19:05 打印 字号: | |


8月1日,天津高院在天津分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等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全市法院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并讲话。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同志,各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院长,各区法院、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新收各类案件29.1万余件,审执结26.5万余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准确理解把握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着力强化司法服务保障。立足天津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功能定位,找准司法的切入点、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司法措施,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依法服务保障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等重大部署和市委“十项行动”要求,提升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坚持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和国家赔偿工作,推进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依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要增强责任意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求真务实、强化担当,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纪律作风廉洁建设,在狠抓落实上下更大功夫、求更大实效,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会上,各院院长围绕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和市委“十项行动”、加强审判管理促推严格公正司法等7个主题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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