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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院】全省法院档案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9-09 10:14:02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四好”“两服务”要求,切实提升全省法院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8月11日至15日,全省法院档案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山西分院成功举办。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方建霞、教育处处长曹文英出席开班动员,分院院长苏星君出席开班式并致辞,省高院办公室主任韩国柱主持开班式并讲话。全省法院档案工作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共160人参加培训。

韩国柱在讲话中强调,省法院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档案意识,始终牢记档案姓党,确保档案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紧扣培训重点,提升档案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我省法院档案管理工作;要落实培训要求,从组织领导、四个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方面提升档案工作实效,持续推进全省法院档案工作现代化。

苏星君在致辞中强调了培训纪律,要求全体学员树立学员意识,恪守培训纪律。同时表示,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精心安排师资与课程,周密部署服务保障工作,努力为参训学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大家做到真学、实学、深学,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此次培训坚持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其中一课,帮助同志们深刻理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山西法院的生动实践记录好、留存好。课程结合全省法院档案工作,紧扣工作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有的放矢、精准施教。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批示精神,重温红色记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组织参训人员赴省档案馆参观“百年恰是风华正茂”档案文献展。

本期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核心要义和“四好”要求的重要内涵、电子卷宗归档方式改革、《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提高档案意识、做好档案工作”、法院档案管理工作实务等内容,邀请晋中市档案馆办公室主任张铖、省委党校副教授、哲学博士王彩虹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副处长张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档案科科长高忠伟、省档案馆收集征集部一级调研员陈晓峰、省高院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崔静、中央档案馆原副馆长、国家档案局原副局长付华等专家现场授课,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能力。

 

培训期间,为全面了解全省法院档案工作情况、存在的实际困难、工作的意见建议及需要省高院协助解决的问题,8月12日和14日晚以各中院为单位组织学员开展交流研讨,分享工作中的好经验,了解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对档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参加此次培训学员们一致表示,此次讲授内容新颖丰富,围绕法院审判服务,着力破解档案事业发展瓶颈,补短板强弱项,强基础提质量,全面加强全省法院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以档案工作现代化助推法院工作现代化。

 

 

 

文字:崔  静丨董伟杰

图片:董伟杰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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