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的深度融合,加强学术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开创广西法院司法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2024年8月6日至9日,全区法院司法研究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广西法官学院举办。全区三级法院从事司法研究工作的92名同志参加培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炳扬出席开班式并作开班讲话。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历来重视司法研究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同志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推进会上,对全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做出批示,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围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司法实践,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大力加强司法理论研究工作。要积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司法生产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广西法院司法理论研究工作新局面,以高质量研究促进高质量司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司法新贡献!”开班式上,梁炳扬专委就贯彻落实黄海龙院长批示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法院司法研究工作要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把司法研究工作最终的落脚点放在“实践”上,坚持用能不能解决问题、能否提供决策参考来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司法研究工作实际价值的标准。司法研究工作要积极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趋多元、更高水平的需求,面对案件数量“爆炸式”增长的现实,更加注重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实践性,要善于通过深入挖掘、数据会商、总结分析等方法,发现常态中的反常、相同中的不同,从第一手感性资料中去把握、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抓住根本;要把司法审判实践作为凝练问题的场域,通过实践推演而不仅仅是形式逻辑的推论,来检验问题真不真、准不准;要在做实“深度分析”、加强融合运用、强化针对指导上拿出有力有效的对策建议,通过学术研究破解难题、解决难题。
培训班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结合班前调研收集到的问题,以提升法院干警政治素质和司法研究能力为目标,设置了法学论文写作、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和技巧、如何写出有深度有价值的法院学术论文等课程,邀请来自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警察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优秀论文作者进行专题授课、实践指导等,理论性、实用性、针对性强。
结合参训学员提交的论文,培训班还专门安排老师对论文作者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包括学员论文的选题、逻辑把握、提升论文的实践深度、写作存在的问题等,让学员得到了更为直接的实训,受到欢迎。这种大班教学辅之以小班(个别)指导的教学模式,是法官学院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工作目标做出的有益尝试,既体现了培训共性要求,又兼顾到了学员个性化需求,收到良好实效。
(文/雷 蕾 图/黄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