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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院】北京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实务培训班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08-21 19:52:15 打印 字号: | |


2024年是《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院长会、全市法院院长会精神,推动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法院2024年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实务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顺利举办,全市三级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负责人、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等参训。同时,为认真落实《2024年京津冀司法协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深化京津冀三地法院交流合作,本次培训班邀请津冀两地法院干警同堂培训。培训班由北京高院赔偿办主任赵德云主持。

 北京高院赔偿办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委员、赔偿办第四调研指导组长梁清法官讲授“非刑事司法赔偿实务中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由市高院赔偿办张峰法官围绕“国家赔偿实务中常见问题”授课;特别策划北京法院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培元讲堂”(第二讲),邀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宋文国讲授《数字赋能检察司法救助工作》,天津高院行政庭(赔偿办)法官袁敏、河北高院赔偿办副主任刘晨光作专题分享。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案例丰富、内容翔实,有力推动京津冀三地法院、法检之间深化业务交流、凝聚思想共识。

培训期间,京津冀三地法官利用晚间围绕“创新开展京津冀国赔司救领域司法合作”“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交流分享,三地法官开诚布公、互通有无,充分进行了思想碰撞与经验交流,为推动工作开展开拓了新视野、贡献了新思路。

  赵德云主任对天津、河北法院同仁赴京参加培训、分享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三地法院业务条线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凝心聚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同时在培训总结中强调,在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30周年座谈会上,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发表重要讲话,对我们开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条线干警要在工作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将“人民性”贯穿始终,落实张军院长“三个落到实处”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张方旭  文:朱蒙蒙 武慧 刘芳)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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