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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院】全区法院督察业务培训开班
  发布时间:2024-08-20 08:12:15 打印 字号: | |


 

7月17日上午,全区法院督察业务培训在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开班。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和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二级巡视员闫平超出席开班仪式并为荣获“全国督察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在人民法院党风建设和督察工作调研征文活动中获奖的法院代表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周志豪同志指出,举办全区法院督察工作培训班,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法院党风廉政会议工作部署,总结交流督察工作经验以及问题短板,强化督察队伍能力建设,着力锻造素质过硬、堪当重任的督察铁军,推动全区法院督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周志豪同志强调,督察部门作为人民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专责部门,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进程中兼顾特殊以及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全区各级法院督察干部要通过有权威、有质量的督察工作,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审判权正确行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希望大家深刻认识职责使命、充分认清能力素质短板,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培训中去,全方位加油充电,进一步扎实理论功底,提升业务能力,以更高的素质、更强的能力、更好的作风投入到督察工作中去,以督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审判工作现代化。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督察工作职责,邀请最高院督察局和国家法官学院相关领导、教授进行专题辅导,邀请山东、四川省高院督察部门领导进行经验交流,邀请新疆律师协会领导从律师视角对法院督察工作提出工作建议,还邀请高院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业务专家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讲解专业知识,教学内容突出实操性兼顾理论性。此次交流培训,全区法院百余名督察业务骨干参与其中,将进一步更新督察工作理念,不断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法院督察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务实成效,为新时代新疆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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