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和第二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精神,7月15日至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南宁海关在广西法官学院联合举办了全区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建设业务培训班。这是全区首次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同堂培训,来自相关系统从事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的同志共220人参加培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鼎立,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良锋,南宁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蓝华坚等领导出席开班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同志在开班式上讲话指出,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以及海关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同堂培训,有利于培养德才兼备的新时代高素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队伍,有利于全面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能动履职能力,符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总要求,对全面推动依法治桂、法治广西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求参训的各系统学员要坚持从政治上看,把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中去谋划和思考,抓实“从法治上办”的思路举措,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要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共同价值目标,坚持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双赢多赢共赢”“如我在诉”“如我复议”等工作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新理念、能动履职、府院联动,持续提升工作合力水平。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行政争议源头预防,突出行政争议全程协同化解。通过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同堂研讨交流等形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减少争议产生,实现源头预防、关口把控。
本期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南政法大学、广西区委党校等单位的资深业务专家和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培训内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审判理念,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衔接,行政审判重大疑难问题,行政复议实务问题,行政检察监督实务问题,广西行政审判实务问题,广西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既有政治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
为期五天的学习研讨,对进一步加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和海关的业务交流,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的衔接配合,共同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化解具有积极作用。全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南宁海关从事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人员共220人参加培训
(文/张严方 图/何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