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将这一主线更好地贯穿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7月15日至21日,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全国法院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来自全国法院的95名蒙汉双语法官参加此次培训。
以学为基促业务
此次培训,立足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责主业,针对双语法官大部分来自基层的实际情况,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设置了民间借贷案件审查裁判规则、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解读、家事审判实务、草牧场承包经营法律问题、执行工作热点难点等课程内容,既有全国知名审判专家吴晓芳、区内一线业务骨干陈立斌、任晓杰的精心讲授,也有高校法学院教授青格勒图、代琴的面对面教学。课程内容贴合实务,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时效性,使全体学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拓宽办案思路。
党建引领促审判
本次培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结合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精心设置了丰富多样的课程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研究员郝时远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题,讲解我们党百年来走出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引导学员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院长田钢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为学员进行深入解读,要求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领会其精神实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那仁朝格图讲授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域下北疆民族融合及其历史意义”,为学员梳理北疆民族融合的历史,进一步阐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教师刘燕做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专题讲座,以能动司法视角阐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法治保障这一主题,要求蒙汉双语法官以能动司法提质增效,既要在本职工作岗位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平等保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更要担任起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员讲解员的职责。丰富多元的培训内容让全体学员思想上受到启发和洗礼的同时,增进了相关知识的学习储备和提升,为进一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交流研讨促提升
为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让学员们入眼入脑入心,培训期间组织优秀学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学员代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塔娜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必须要聚焦主责主业。要坚持将共同体理念贯穿“立、审、执”工作全过程。”学员代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乌兰萨日娜表示:“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学员代表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包丽颖分享了本院将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将“坐堂办案”与“走访查寻”相结合的“枫桥经验”。研讨活动交流深入、气氛热烈,同学们谈体会、聊心得、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实践教学促发展
本次培训班还组织了一系列现场教学活动。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学员们观摩了金融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在伊利健康谷,学员们亲眼见证“奶罐”的科技速度,看内蒙古奶业新发展;在昭君博物馆,学员们共学“昭君出塞、胡汉和亲”背后的历史,汲取各民族共同团结奋进力量。
近年以来,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主线要求融入学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多种形式多种载体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管理和考核,切实提升参训学员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能力本领,为推动和促进民族团结,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火红的七月,民族团结的石榴花在法官学院盛开,双语法官们学有所获,满载而归,手持“司法”之笔,谱写民族团结进步新篇章。
文字:刘婵娜
图片:王沛 张艳 刘婵娜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