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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旭辉事迹报告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7-29 10:09:06 打印 字号: | |

 

7月3日上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山西分院召开,山西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政治部副主任方建霞,组织处处长程素怀,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东以及各中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院领导和全省人民法庭庭长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

方建霞同志在报告会上介绍了韩旭辉同志生平,传达了省委唐登杰书记和省法院就学习宣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批示和通知精神,并就全省法院干警学习、宣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提出了明确要求。

    方建霞同志指出,学习好、宣传好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政治责任。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韩旭辉同志对党忠诚、初心如磐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接续奋斗、不懈奋斗、永远奋斗,在学习韩旭辉先进事迹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将榜样的力量转化为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山西法院铁军,向全社会展现山西法院队伍的正气和风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韩旭辉同志生前曾任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马厂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3年3月9日,在出差办案途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9岁。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他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省高院、省委政法委先后组织开展向韩旭辉同志学习活动。

报告会现场播放了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报告团成员长治日报社记者郜盼、潞州区人民法院郭涵墨、律师代表李静、当事人代表郑俊平、韩旭辉同志女儿韩雁南、潞州区人民法院马晨辉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深情讲述了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来自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人民法庭员额法官陈少伟、长治市潞州区久安人民法庭庭长苗睿铮、晋城沁水县中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张静、临汾大宁县人民法院曲娥人民法庭庭长贺小莹、运城闻喜县人民法院河底法庭庭长柴玲作为优秀人民法庭干警代表谈了所感所思所悟。

翟瑞卿同志指出,今天,我们在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再次举行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这既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正向激励、锤炼坚强党性的大课堂,也是融合推进人民法庭庭长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的大讲堂,更是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学堂。

翟瑞卿同志强调,韩旭辉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法院工作27年、扎根基层人民法庭17年,始终把党的实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屁股端端坐在老百姓一面”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始终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好法官;是新时代法院干警忠诚为民、务实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代表。韩旭辉同志是人民法庭庭长尽忠职守、无私奉献的一个缩影,展示了新时代山西法院队伍的精神风貌和崇高品质,把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好、传承好,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政治责任。

翟瑞卿同志要求,一是学习韩旭辉,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始终做“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践行者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做“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践行者,时刻将“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厚植于心、深耕于行。二是学习韩旭辉,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做“抓前端、治未病”的领头羊。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要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大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创建活动,让老百姓既体验到司法的力量,又能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三是学习韩旭辉,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始终做“定分止争、服判息诉”的主力军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积极学习和运用“五先”工作法,努力把“定分止争、服判息诉”的功课做的更好,以高质量司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学习韩旭辉,进一步涵养浩然正气始终做“严守纪法规矩,恪守司法良知”的排头兵要以韩旭辉同志为榜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光明磊落、忘我奉献的光荣传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自觉把党的“六大纪律”落实到司法审判全过程各环节,以铁的纪律确保司法审判公正高效权威。

    此次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恰逢建党103周年之际,全体参会人员集体重温入党誓词,在庄严的宣誓声中,此次报告会落下帷幕。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将持续深入学习韩旭辉同志对党忠诚、初心如磐的政治品格,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能动履职、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在为民司法实践中,不断学习、拓展、实践、升华“五先”工作法,切实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行动。

 

文:宋天民

    图:董伟杰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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