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院动态
【广西分院】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举办
——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新跨越
  发布时间:2024-07-29 09:56:5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一体推进以人民法庭庭长为代表的基层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强的司法能力、更优的司法质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7月77月13日,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在广西分院举办,来自全区中基层法院指导人民法庭工作的同志人民法庭庭长、部分人民法庭业务骨干394人参加培训。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韦威助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开班式现场

    韦威助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双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培训班的举办,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动全区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参训学员要以本培训班为契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落实全区法院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审判理念,不断丰富业务知识、提升业务水平,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以人民法庭工作现代化助推全区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建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韦威助在开班式上讲话

    本期培训班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对标全国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示范班模式,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直接指导下组织实施。课程设置紧紧聚焦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主题,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就“聚焦提质增效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录像授课,最高人民法院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资深法官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中的若干新问题、侵权责任纠纷法律适用重点难点问题、婚姻家事纠纷法律适用重点难点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法律适用重点难点问题、能动履职在民事审判中的实践路径等进行授课;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讲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理论与实践,有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刘耀龙讲授多元解纷与诉源治理工作重点问题。此外,培训班还邀请了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郑敏讲授庭所联动共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责,安排了全体学员分组研讨以及分批到南宁市几个先进典型人民法庭开展现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采取专题讲座、现场教学、行动学习、分组研讨、视频教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突出了实用性与精准性

学员们认真聆听授课内容

    培训班的举办,必将有效提高全区法院基层干警诉源治理能力提升人民法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庭庭长全面贯彻落实“从政治上看 从法治上办”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创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凝聚共识、统一行动、奠定基础

 

 

 

(文/杨晓宁 图/叶秀丽)

 


 
责任编辑:罗嫚丽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