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全区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培训在新疆法官学院开班。高院赔偿办主任库西塔尔别克·马合苏提作开班动员,新疆法官学院学员管理部部长马德元主持。来自自治区检察系统、公安系统、监狱管理局及法院条线从事国家赔偿审判及司法救助工作的53名学员参加培训。
库西塔尔别克·马合苏提指出,本次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当赔则赔、应救尽救”、“把好事办好”工作理念,分析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推动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新突破,为新疆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库西塔尔别克·马合苏提强调,参训学员一要高度重视司法责任,提高国赔案件质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如我在诉”、“如我求偿”的意识办好每个案件,切实增强做好国家赔偿审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二要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切实践行实质解纷。坚持落实“救济本位,依法兼能动,能动不破法”及“当赔则赔”理念,准确把握国家赔偿审判新职责、新使命、新方向、新理念,以更积极、更主动的态度回应社会新发展阶段的时代诉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三要持续推动“赔源治理”,深挖示范典型案例。各中、基层院不仅要通过个案审理,抓末端、治已病,更要善于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做实赔源治理,从源头减少纠纷案件的发生。同时,要做优做强个案研究,不断总结案例研究经验,增强案例储备意识,及时关注、培育、推广在裁判理念和方法上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司法裁判的引领作用,争取达到“办好一案、示范一片”的效果。四要做到提升司法救助水平,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强联动救助力度,巩固司法救助效果。
本次培训是高院赔偿办成立以来首次单独为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开设的专题培训班。新疆法官学院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进行周密的组织安排,力求让每一位学员提升业务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疆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