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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分院】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2024-06-28 11:03:52 打印 字号: | |


为总结交流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高人民法庭工作能力和水平,6月17日至6月21日,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在河南圆满举办,部分中院负责人民法庭工作的分管院领导和各中院相关业务庭庭长、业务骨干以及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共310人参加培训。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波出席开班仪式,并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为题讲授第一课。王波副院长全面总结了新时代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实践,深入分析了当前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具体解读了“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精神内核,并就全省人民法庭主动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灵活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培训期间,王波副院长与部分中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进行座谈,聚焦传统民事审判工作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听取意见建议。

为提升培训工作效果,法官学院与省院民一庭密切配合,从细节入手,提前谋划、精心筹备,实现政治培训和业务学习深度结合。上海市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河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郝铁川应邀为培训班讲授“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余菁、省院民一庭业务骨干等聚焦全省人民法庭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讲解,答疑解惑。培训课程安排了人民法庭工作交流专题,全省各中院及部分优秀人民法庭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开展了经验交流和热烈研讨。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开阔了工作视野,激发了创建热情。

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新颖,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庭工作方向,深刻理解了“公正与效率”主题,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便民利民为民作用,注重实质解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图文:王曦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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