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人民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动性, 6月22日,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正式开班,开班仪式由新疆法院学院副院长张永霞主持,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谭婷作开班动员讲话,来自全区法院的99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培训。
谭婷强调,当前正值全党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国法院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关键时期和重要阶段。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传达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要求,落实全区法院工作会议安排的重要抓手。是总结前期人民法庭建设成果,共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路径的重要平台。是扭住工作关键、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契机,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
本次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课程中设置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等理论课程,邀请了高院相关业务部门骨干、资历深厚的援疆干部等老师授课。特别是针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开设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及专题辅导,也有交流研讨,既符合加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目标要求,也能够满足参训学员的多元培训需求,希望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法庭庭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助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确保全区人民法庭工作特别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取得实绩实效,进一步巩固拓展前期在于提高创建工作成果,以法庭之力助推基层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