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至6月6日,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暨人民法庭庭长轮训班,来自全省三级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庭长、法官和法官助理,人民法庭庭长等160人参加了培训。来自新疆吐鲁番市两级法院和西藏山南市两级法院的8名法官也参加了本期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法院副院长曾东楼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讲授了民事法官的时代使命和司法良知”专题课程,提出要推进严格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伍斐全面解读侵权纠纷案件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为案件审理提供思路和办法。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孙元清深入解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实务,对案件管辖、价款结算、实际施工人认定、优先受偿权等难点问题结合案例进行阐述。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谭智崇、民一庭副庭长覃开艳、审监二庭副庭长陈盎然分别解读了民事证据规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几类常见案件疑难问题、劳动争议纠纷办理实务问题。
学员们表示,本次培训围绕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的案件审理等重难点展开,授课老师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讲课深入浅出,在案例与理论的灵活运用中,为案件审理提供思路和指导,满满干货,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