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全面提升全省醉驾治理工作水平,5月26日至28日,全省醉驾治理工作公检法同堂培训班在河南分院圆满举办。来自全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约300人参加培训。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出席开班仪式,并以“醉驾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问题”为题为全体学员授课。郭院长围绕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当前全省法院醉驾案件办理实际,从醉驾入刑的回顾、醉驾治理模式的反思与比较、我省落实醉驾新规的情况、当前醉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中间穿插了大量的实务案例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做法,与审判实际紧密贴合,为我省法院下一步做好《意见》贯彻落实提供了详细指引。
为确保本次培训效果,坚持政治与业务融合、理论与实践并重,着眼《意见》出台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特邀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曾琳分别从检察院和法院角度,围绕落实《意见》应当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关于《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和答疑。本次培训创新授课方式,增设法检分小组讨论环节,针对醉驾案件办理实务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深入讨论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借鉴,及时梳理归纳,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同向发力。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有效提升了办理醉驾案件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今后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持续做好梳理总结,以实际行动助推全省醉驾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文:杨占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