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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院】袁正英常务副院长受邀到鄂州中院开展府院联动同堂培训专题授课
——共话保障依法行政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4-05-03 20:51:14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国家法官学院湖北分院常务副院长袁正英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与湖北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邵浔岚共同就府院联动 同堂培训”专题授课。鄂州市区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直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法治工作科室负责人,鄂州市两级法院分管行政审判的院领导、行政审判负责人及行政审判干警,鄂州市两级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分管领导、有关负责人及办案人员100余人参加培训。

袁正英以民法典实施对行政执法的影响及其应对为题,分别民法典实施体系中包含的行政法因素”“保障私权利与限制公权力的关系及案例启示”“民法典实施对行政执法提出的新要求”“民法典时代行政执法的变革与发展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民法典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之间的联系。强调,民法典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作用。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保障基本的民事权利应成为行政执法行使职权的底线。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都要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能力。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邵浔岚从行政争议的发生特点出发,围绕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主要内容,讲授了《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为契机    推进新时代湖北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深入分析,明确新法体系下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根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提出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坚持政治性、人民性、规范性、效能性相统一,同时提出推进新法实施的三个具体建议:一是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治服务和保障作用;二是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推动依法行政的“头雁效应”;三是努力推动解决制度机制保障问题。

次同堂培训对持续深化优化府院联动机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益尝试,相关各方通过同堂学习,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提升法治队伍能力素养,实现“共学”凝“共识”促“共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联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实现理念对接、机制衔接、信息共享,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筑牢多元解纷同心圆。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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