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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

法学(研) [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4-23 15:06:51 打印 字号: | |

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通知 
                                                                          

法学(研) [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已经进入论文征集阶段。本届学术讨论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引导法院的学术研究和审判理论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经研究,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选题参考范围见附件一)。为做好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组织与选送

本届学术讨论会的论文组织和选送工作由各高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别负责。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做好本辖区论文推荐和选送工作,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落实。论文应围绕本届学术讨论会中心议题、紧扣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研究,深化实践法学研究,选题应对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参考价值。

2.论文应力求学术观点明确,见解独到,材料翔实,分析论证充分,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文笔精炼,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论文字数应严格限定在6000字以上15000字以下(含正文、注释和附件)

3.指导思想、选题范围、字数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得参评。已公开发表或已获奖(含在本届学术讨论会评审期间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不得参评。

4.各单位报送的论文正文及附件,必须严格按照《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不端行为检测

三、报送要求

1.由于近几年个人报送数量增长较快,为了保证论文质量,惠及更多的论文作者,各单位推荐的论文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部分,计划内计入组织奖总分,计划外不计分。各单位推荐的论文数量,计划内应严格限定在55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视为推荐报送论文目录的前55篇论文为参评论文;计划外应严格限定在15篇内,超过限定数额的,视为推荐报送论文目录的前15篇论文为参评论文(含法学会等单位);高校等系统外报送,在系统附件选项中上传有效学生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无证件或已过期将不参与评选

2.各单位跨省合作报送论文不得超过总篇数的10%(5-6篇),超限论文不参与评选。

3.论文署名要严格遵守论文报送的要求,一篇论文的署名作者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人数限制不参与评选。

4.学术讨论会报送论文,每位作者署名不得多于两篇,超限论文不参与评选。

5.每篇论文结构包括:标题、内容提要、主要创新观点、正文、注释和有关建议稿等;上传的附件文档仅限不端行为检测报告(系统外作者参照第1条)。报送请通过“国家法官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管理模块)”提交论文电子版。

四、组织机构及其他

本届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1号

                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编:10007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边疆戈(010)67559342 13621114937

石阳媚(010)67559810 16601295157

传真(010)67559342

附件1:全国法院第三十六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

附件2:论文格式要求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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