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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国法律适用方法——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发布时间:2024-04-22 16:56:5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在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德国法律适用方法——民法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来自全国三级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153名法官在国家法官学院进行了为期5天的培训。4月15日,培训班开班仪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分别为开班仪式致辞。

图一:开班仪式

本期培训班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和法律顾问费舸为学员授课。两位授课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式独特,授课生动精彩。从授课方法上,两位教师选择中国的疑难案例,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运用德国的“归入法”与“关系分析法”进行分析和研讨。学员学习积极性较高,有学员表示这样的分析方法非常新颖,这样的系统性培训对他们今后办案有着很大启发

图二:汉马可为培训班授课和学员发言

国家法官学院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自2000年开展合作以来,每年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2至3期“德国法律适用方法”培训班,至今已成功举办了70余期。培训内容涉及刑法、民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受到中国法官的认可和欢迎,同时也推动了中德司法交流合作事业的发展。

课程结束后,举行了赠书仪式与结业仪式,李成玉院长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英文版赠送给汉马可博士,同时为学员们颁发了结业证书。

 

 

文:陈柳烨/图:李文捷、陈柳烨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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