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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分院】省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4-04-16 21:04:35 打印 字号: | |

4811日山西省省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山西分院成功举办,山西省省市两级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全体员额法官及分管院领导近300人参加培训。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对本次培训特别重视,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出席开班式并发表讲话。山西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丁毅,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和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卜文礼,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凌宇,民一庭庭长王东,民二庭庭长李晓轩,司改办主任程庆华等八位民商事审判一线资深法官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亲临现场授课,围绕《民事审判中如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适用》、《民事裁判如何做到具体明确有执行内容》、《新公司法的若干实务问题》以及家事、不动产、道交、金融、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情况分析、民商事案件编写案例的相关问题等民商事审判领域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广大学员提供了一次难得的教学盛宴。

为加强培训效果,本期培训还根据工作实际分成9个讨论小组,聚焦涉不动产、涉农、家少、道交、金融、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异议之诉、环资和建工合同纠纷等专题,组织参训学员结合自身实际精心思考、潜心钻研,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谈体会、出思路、提建议,收到了很好的学习交流效果。

学员们普遍认为本次培训师资力量强大,课程设计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有审判理论的分析,又有办案实务的总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特别是在课程中融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了政治、业务与职业道德的高度融合,对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民商事审判质效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得到了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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