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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分院】2024年度全省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和任职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24-04-01 14:31:16 打印 字号: | |

3月22日下午,2024年度全省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和任职培训班(落地培训)学员代表交流发言暨结业式在山东分院举行。山东院负责人刘义生出席结业式并讲话。

刘义生指出,山东高院党组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开班式并主讲第一课;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也作了专题辅导;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率领政治部有关同志参加学员分组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分院党委精心组织保障实施,专门召开各部门、团队协调会,制定了详细的培训实施方案。在山东高院政治部指导下,科学设置课程,精心选聘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强化学员管理,提升保障水平,确保培训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行,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刘义生强调,此次培训有以下特点:一是层次高。首先是参训学员层次高,作为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法院院长、基层法院新任副院长,是“关键少数”。其次是授课师资水平高,邀请山东省省委党史研究院、省委党校、济南市委党校的知名专家学者重点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山东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通融性”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进一步增强了参训学员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邀请山东省安全厅、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山东省纪委监委、山东高院庭室、济南市历下法院的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就总体国家安全观、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拒腐防变、意识形态工作及能动司法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切实提高了参训学员顾大局、精专业、强队伍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内容精。整个培训课程安排紧扣培训主题、紧贴工作实际,既有专题解读,也有应用指导;既有宏观讲授,也有具体分析;既有授课座谈,也有现场教学,教学形式十分丰富。为充分发挥学员主体作用、增强学员参与意识,组织学员对霍敏院长开学典礼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讨;按照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要求,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解读、《公务员法》等内容进行专题自学;组织学员赴历下法院开展现场教学,融参观、授课、互动、答疑于一体;组织观看电影《我的父亲焦裕禄》,通过直观具象的现场沉浸式体验教学,使学员在身临其境中达到触动心灵的教育培训效果,体现了分院党委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的目标要求。三是要求严。按照“严要求、重管理、求实效”的培训原则,培训期间,严肃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从严考核考评。各位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听讲,认真参加自学和座谈交流活动,学习氛围浓厚。四是效果好。通过培训,学员学到了知识、拓宽了思路、增强了能力、增进了友谊,做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下一步,分院将结合座谈交流和教学测评管理系统收集到的有益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改进,进一步提高法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更好地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

最后,刘义生希望各位学员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担负起“关键少数”的职责,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赋予人民法院的新职责新使命,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刻领会霍敏院长在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运用所学的新理念、新知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推进落实霍敏院长、王闯副院长讲话中的工作部署,在落实落细中彰显法院作为,真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通过专题讲授、研讨交流、现场教学、个人自等形式参训学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了抓大事、谋大局、破解实践难题的本领,为更新司法理念、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更好履职尽责打下了良好基础。

按照培训计划安排,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采取集中落地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落地培训结束后,任职培训班参训学员还将参加后续开展的网络培训。

培训班全体学员及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结业式。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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