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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侵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培训班(江西高院)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4-03-26 16:56:5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能动司法,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国家法官学院于2024318日至3月23举办地方法院(江西高院)侵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坚持以政治为统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理念贯穿培训全过程,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注重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邀请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的资深审判专家,围绕侵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和探讨。同时,本期培训班还组织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最高人民法院办公一区等地,让学员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院的历史和现状,增强了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来自江西法院共200多名法官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本期培训,学员们对侵权和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相关审判业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审判能力和司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学员们纷纷表示,努力将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图: 鑫)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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