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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分院】湖北省法院召开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
——湖北分院袁正英发言:“人人都是宣传员,事事都是新闻稿”
  发布时间:2024-02-28 09:10:45 打印 字号: | |


2024年2月20日上午,新春上班伊始,湖北省法院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从召开“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入手,拉开系列新春谋划部署座谈会的序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文革出席会议。湖北省法院教育培训处、研究室、机关党办、法官学院、宣传处等部门负责人围绕2024年重点工作及宣传计划作了交流发言。宣传处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湖北分院常务副院长袁正英在座谈会上发言指出,宣传对提升凝聚力、公信力、竞争力极其重要,学院将以教学科研与服务保障法院事业发展两大主责主业为中心,构筑“人人都是宣传员,事事都是新闻稿”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提出“三步工作法”作为宣传保障:1.围绕“一个目标:围绕主责主业提档升级,做深做实各项工作”;2.聚焦“二项重点:实干(有素材,才有话说)与实宣(实事求是讲故事,因势利导聚活力)”;3.筑牢“三重保障:理念上找准定位(坚定立场与正确导向,让宣传工作成为引领工作发展的核心正能量,防止负面舆论产生)、方案上提前谋划(围绕工作目标与“实战”方案定机制,人人都是宣传员)、机制上精准引导(精准部署宣传工作:任务清单提前下、人人主动做谋划、宣传活力齐迸发、尊重宣传靠环境、考评考核靠实绩)。

  游劝荣院长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宣传舆论工作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法院中心工作,讲好荆楚审判故事,传播司法正能量,为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他同时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好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特别是要恪守依法办事底线。严格依法办事,是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要把依法办事水平高低作为检验法院干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判断标准,不断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游劝荣院长并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以“人、案、事”为核心要素统筹谋划,打造具有湖北法院特色的新闻宣传品牌,树立法院形象。二是要善于总结反思。纵向与过去一年对比看进步,横向与其他法院、其他部门对比找差距。通过反思复盘,理清优势劣势,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改进提升。三是要善于借“脑”借力,法院宣传和新兴媒体要叠加发力,释放宣传舆论倍增效应。四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加强内外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充分调动全省法院宣传队伍整体力量,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五是要强化精品意识,推出重磅产品。人民法院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案例资源,要充分挖掘法院新闻富矿,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以高质量新闻报道塑造法院形象,助推社会治理。六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宣传舆论工作水平。要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法院宣传队伍,为提升宣传舆论工作水平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游劝荣院长最后强调,审判工作现代化必然要求法院宣传舆论工作思想变革,要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案案都是新闻稿的大宣传理念。要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心向基层、聚焦个案、面向法官,反映群众司法需求,讲好荆楚审判故事,唱响法治湖北好声音。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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