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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为了更好地前行
  发布时间:2024-02-06 14:13:5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新年伊始,我接到了去国家法官学院参加新年第一期民事审判条线晋高培训的通知,因为以前没有去过国家法官学院,且又是自己晋升四级高级法官之际,心里难免有些激动。

来到国家法官学院,这里的环境优美,寂静清幽,草地上铺盖着一层洁白的雪,那是之前未融化的,空气中散发寒冷气息,而冬日的暖阳却传递着阵阵温暖。

培训课程安排得十分紧凑,丰富多彩。最高人民法院刘贵祥专委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浅出地传递着最高法的司法理念,要求所审理的每一个案件,不是法官感觉到了公正就行,而是要求每一个当事人都感觉公正,如我在诉。麻锦亮老师围绕新颁布的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展开,讲解实务性极强,系统阐述了合同类纠纷裁判方法、合同解释、合同效力的认定、职务代理、阴阳合同等常见问题的审理思路。潘勇锋老师就公司法修改的疑难重点问题,对即将实行的新公司法,在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形多方面提点,尤其是新增加的姐妹公司人格否认、董事核查催收出资义务、股东失权决议等方面。郭载宇老师讲述的新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理解适用,是我最感兴趣的一节课,我在立案庭从事管辖案件审理,郭老师讲的涉外诉讼管辖与我工作实际契合,其中法律适用、理论以及背后的立法精神,让我对如何确定涉外案件的管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尤其是郭老师提及确定涉外国案件管辖时需要考虑国家的司法主权,而国内法院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则是我国法院之间管理问题,需要坚持不同的理念,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此外,还有很多优秀的老师都讲述精彩的课程。

学员们的学习氛围也异常浓厚。这次培训都是全国各地法院民事条线上的从事审判的员额法官,每一堂课学员代表都由衷致谢。晚上,课程继续,教学楼的灯光在漆黑的夜中格外明亮。课后,学员们互相讨论,热烈的氛围都驱散了北京积雪消融的寒气。

1月6日下午,法官学院还组织我们去最高人民法院参观,大部分的学员都是第一次来,心情都可想而知,我也很期待。位于东交民巷的最高人民法院庄严肃穆,审判大楼门口的皂角树讲述着最高法的历史,许多学员都纷纷拍照合影,定格这个瞬间。

这次晋高培训,我们都收获满满,带着最高法传递的司法理念,结合学习到的新知识,投身新的一年审判工作中去。习总书记在202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前行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今后,我将迈着坚定的步伐,接受风雨的洗礼,永远走在司法为民的路上。

   

 (文: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荣花)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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