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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法官培训模式 促推实践法学发展
——“《法律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和适用学习交流会”和“《法律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学习交流会”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发布时间:2024-01-31 19:43:44 打印 字号: | |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好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以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现代化服务和支撑审判工作现代化,2024年1月25日,以正在举办的法官培训班学员为主体,由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辑部主办的“《法律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和适用学习交流会”和“《法律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学习交流会”圆满举行。

2023年12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理解和适用新法,以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第一期全国法院最新刑事司法解释专题培训班为契机,《法律适用》编辑部于2024年1月25日下午举行“《法律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理解和适用学习交流会”,国家法官学院四级职员袁登明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处长张义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刘志伟,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三级高级法官段凰,分别就“刑法修正案(十二)适用中应当准确把握的几个问题”“行贿受贿一起查政策及其应用”“行受贿一起查政策下行贿犯罪的惩治策略”“从司法审判实践角度谈修正案(十二)的适用”等问题作主题发言,并与180余名学员就司法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2023年12月5日公布的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了我国合同法的规则体系,对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的规定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为了更好地理解该司法解释、统一裁判尺度,结合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一期全国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新修订《公司法》专题研修班,《法律适用》编辑部于2024年1月25日晚上举行“《法律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学习交流会”,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田野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杨永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陈龙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光荣等四位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起草小组专家,分别就“债权多重转让”“无权处分合同的理解”“替代交易法的司法适用”“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与履行”等问题作主题发言。380名来自全国各地审判一线的学员济济一堂,围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审判实践中的困惑踊跃发言,与会专家进行深度答疑解惑,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此次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编辑部主办的两场学习交流会,聚焦司法实践需求,依托培训教学优势,通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共同解读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与一线法官面对面深度互动,创新性地将学习交流嵌入传统的法官培训课程,开创了法官培训的新模式,进一步深化了法官培训内容,增强了法官教育培训质效,深受学员好评。今后,国家法官学院将继续落实促推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深度融合的要求,进一步打通科研与培训,落实“大培训”要求,提升培训质效,推出越来越多精品课程和高质量实践法学研究成果,努力以法官教育培训现代化服务和支撑审判工作现代化。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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