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基层干警及时学习“充电”,近日,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选派3名专职教师赴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天半的巡回培训。本次培训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设主课堂,各旗县区基层法院设分课堂,通过法院内网同步直播,通辽市两级法院共计365名干警参加了此次培训。
高质量的教育培训需要组织者的精心筹备,也离不开广大干警发自内心的学习热情和积极的学习行动,从而实现教与学的“双向奔赴”。为做好本次巡回培训工作,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预先列出本院专职教师授课题目,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在充分听取干警需求后选定《刑法修正案(十二)与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理解与适用》《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三门课程。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2024年,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将多措并举开展法官培训工作,为全区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文字:包鲁尔 郭卫军
图片:通辽中院政治部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