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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第一期(总第二十一期)全国法院法官晋高培训班(民事审判专业)
  发布时间:2024-01-11 10:02:22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2日至11日,2024年度第一期(总第二十一期)全国法院法官晋高培训班(民事审判专业)在国家法官学院顺利举办,来自全国各地380名法官参加了本次培训,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成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作开班动员讲话。

本次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在课程安排上,开设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奋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能动司法,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世界观与方法论”等政治理论课程。本次培训班将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开设了“廉政教育”专题。

本次培训坚持政治课与业务课有机融合。在业务培训上,开设了“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公司法修改的疑难重点问题”“再审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办理”“民间借贷审判实务”“民事证据制度适用的思路与方法”“坚持执源治理,深入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等专业课程。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本次培训班开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学员论坛。15位学员代表分别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传承、理念坚守、实践积累、理论思考、智慧枫桥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模式六个专题,结合其所在法院(法庭)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做法和思考进行了汇报。

本次培训班开设的上述课程分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国家法官学院的领导和老师授课。

 

(文:杨小利,图:王怡禾)


 

责任编辑:国家法官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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