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五次会晤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金砖国家间的司法交流合作,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成功举办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来自巴西、埃及、埃塞俄比亚等3个国家的32名司法官员参加此次研修班。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为研修班授课,出席结业典礼并致辞。
图一:刘贵祥专委与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全体成员合影
11月22日上午,首期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致辞并对金砖国家司法官员表达了热烈欢迎。巴西联邦共和国里约热内卢州法院法官安德森·德·派瓦·加布里埃尔、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一审法院院长福阿德·基亚尔·艾哈迈德分别致辞。
本次研修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中国国情”、“中国法院组织制度和法官制度”、“中国民商事审判制度”、“中国刑事审判制度”、“中国行政审判制度”、“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制度”、“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和“中国传统文化”等课堂讲座,使金砖国家法官们了解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中国法治自信,增强中国法治国际认同。
研修期间,学院组织本期研修班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法院开展现场教学和主题交流座谈,参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法院博物馆、杭州互联网法院、德清县社会治理中心,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观摩了刑事庭审并与主审法官进行交流,金砖国家法官对中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表达了钦佩与赞赏。研修班还组织考察了北京天安门广场、故宫、长城、颐和园、杭州西湖、良渚古城遗址公园、良渚博物院等,让研修班学员了解和感受中华民族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参访了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仙潭村,感受中国新农村建设成果;同时参访了万事利集团、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欧诗漫珍珠生物产业园、杭州奥体中心,使研修班司法官员们进一步了解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图二:研修班学员参加课堂讲座、交流座谈
图三:研修班学员参加现场教学、交流座谈
图四:研修班学员参加参观考察
经过14天的考察研修,12月5日晚,首期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结业典礼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出席结业典礼并致辞。巴西联邦共和国马拉尼昂州法院法官米雷拉·塞扎尔·弗雷塔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司法部长技术办公室成员艾哈迈德·萨瓦特·易卜拉欣·穆罕默德、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一审法院院长福阿德·基亚尔·艾哈迈德作为学员代表在结业典礼上致辞。
图五:刘贵祥专委为埃塞俄比亚学员代表颁发结业证书
刘贵祥专委对研修班的成功举办予以肯定。他指出,中国始终恪守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本期研修班是我们首次举办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通过研修,各位学员了解了中国国情、司法制度、智慧法院建设等情况,增进了彼此之间的友谊。希望以研修班的成功举办为契机,与各国法官同仁们携手共进,持续打造创新、包容的多边司法交流合作平台,共创金砖大家庭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巴西联邦共和国马拉尼昂州法院法官米雷拉·塞扎尔·弗雷塔斯表示特别感谢国家法官学院在过去的十几天里成为学员们在中国的家,并为他们提供司法和文化交流的机会;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司法部长技术办公室成员艾哈迈德·萨瓦特·易卜拉欣·穆罕默德表示中国的司法体系证明了中国对正义和法治的坚定承诺,希望在未来进一步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使所有金砖国家都能朝着美好的未来发展;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一审法院院长福阿德·基亚尔·艾哈迈德表示自己在过去十四天的研修期间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引用中国哲学家老子的名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以此表达要将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转化为实际成果的愿望。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于小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国际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周玲玲,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王晓芳出席结业典礼。此次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得到了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的大力支持。
此期研修班是国家法官学院首次举办金砖国家法官研修班。经过14天的相处,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其他金砖国家的司法制度和社会发展现状,感受到金砖国家司法官员们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国家法官学院将以本期金砖国家法官中国研修之旅的圆满完成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其他金砖国家在法官培训领域的交流互动,携手共绘合作与发展的壮美蓝图。
(文:杨林润,图:赵亚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