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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分院】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划》
全面抓深抓实法官干警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23-12-01 09:39:52 打印 字号: | |


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后,吉林分院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近年来,吉林分院始终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工程,坚持因材施教,按需施训,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深入开展调研,科学、精准设计培训课程紧紧围绕促进我省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吉林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题,结合省高院党组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部署,通过对省法院各庭室及中基层法院的培训需求进行深入调研,制定出集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一体的培训计划。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强化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解锁新知识和新技能。在加强新课程的研发和精品课件推送的基础上持续举办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证据认定、诉讼调解、裁判思维、司法文书写作、公文写作、舆情应对等突出培树司法能力的培训,力争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师资队伍注重力量统筹和资源共享,着力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已建立以最高院、省法院及中基层法院理论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强、在法院系统有较高职业声望的优秀法官为主力,以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和吉林省委党校、长春市委党校的专家学者为辅助,以国家法官学院、兄弟高院为外援的一支可供我省三级法院共享的师资队伍三是坚持分类分级精准施训,切实提升培训质效为确保各级各类人员都能按《条例》要求参训,按照分类分级、精准施训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履职标准和职位特点以提升政治能力、司法能力、职业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施训。将参训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划审判执行和综合保障业务类进行培训;按照从事工作年限不同进行初任培训,如初任公务员培训、初任法官培训、初任书记员培训、人民陪审员培训等;按照职位不同,举办全省法院院长培训、全省法院执行局长培训、全省法院党支部书记培训、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等;按照干部培养需要举办全省法院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等,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和效性。做好日常管理,持续加强培训档案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培训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档案中包括培训文件(培训计划、教育培训工作标准和师资管理工作标准等)、培训通知、学员手册和培训资料(照片、课堂录像、课件等),由专人负责登记、录入和管理。将干警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干警任职、晋升的考核依据。三年来,累计开展培训397818人次,参训人员覆盖全省法院各级各类人员,连续三年受到国家法官学院表彰。

下一步,吉林分院将围绕四个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文件要求。一是持续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吉林法院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按照徐家新院长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的指示,2024年起,安排院领导在“法律大讲堂”政治轮训等培训中为法官干警授课持续更新培训方式方法拟在省法院和长春中院建立首批教学观摩基地,审判实务和技能培训实行现场教学,观摩授课教师开庭,直观学习如何驾驭庭审。总结长春金融法庭“金融大讲堂”延边林区两级法院“点对点”全员覆盖培训经验更大范围开展“订单”式和“点对点”式培训“讲师团”巡回授课,降低培训成本节约学员路途往返时间,化解工学矛盾。持续提高培训管理水平加强培训评估,在目前开展问卷调查、试卷测评和撰写学习心得基础上,把评估环节延伸到实践环节,不断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定期组织法官学院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培训技巧和培训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教育培训数字化水平完善吉林法官培训综合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除进一步完善下发通知、学员报名、学时记录等一体化功能外在云课堂上创建学习资源库,将全年培训课程、精品课程课件上传,供干警随时在线学习。建设全省法官干警线上培训档案系统,进一步推进培训计划编制、培训管理、培训评估及培训资料一键生成,同时编写纸质教材,不断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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