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发布时间:2023-11-16 16:43:0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国家法官学院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举办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来自埃塞俄比亚、约旦、缅甸、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基里巴斯、巴布亚新几内亚、卢旺达、汤加、萨摩亚10个国家的35名法官参加此次研修班。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结业典礼并为各国法官颁发结业证书。

图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

为埃塞俄比亚最高法院法官颁发结业证书


11月1日上午,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中国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致辞并对发展中国家法官表达了热烈欢迎。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民事上诉高等法院法官马达纳亚克·拉西塔·查马斯与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最高法院法官纳罗科比·维吉尔分别做回应致辞。

图二: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

与发展中国家法官合影


除在京研修外,学院还组织本期研修班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参访交流。11月8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在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会见了发展中国家法官。约旦哈希姆王国司法委员会法官汉诺·萨默作为法官学员表达了谢意。

图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黄海龙会见发展中国家法官


本次研修班安排了内容多样和形式丰富的课程。通过“中国国情”、“中国法院组织制度和法官制度”、“中国民事审判制度”、“中国刑事审判制度”、“中国行政审判制度”、“外商投资法”和“中国传统文化”等课堂讲座,使发展中国家法官们了解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中国法治自信,增强中国法治国际认同。研修班还前往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参访和主题交流座谈,以“司法大数据”、“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及“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为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发展中国家法官对中国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表达了钦佩与赞赏。研修班还组织考察了北京故宫、长城、颐和园、广西青秀山、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梦呜苗寨等,展示中国的地大物博和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参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环江村,亲身感受到中国新农村建设的昂扬风貌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伟大成就;还沿着习近平主席的视察路线参观了广西柳工全球研发中心与广西善元食品有限公司,深切体会中国国家与社会的现代化发展。

图四:发展中国家法官参加课堂讲座及参访人民法院

图五:发展中国家法官参加交流座谈与研讨

图六:发展中国家法官参与文化体验活动


经过14天的研修考察,11月14日晚,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结业典礼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结业典礼并致辞。萨摩亚独立国司法部高级法官希拉奥·帕格马利、缅甸联邦共和国法律事务部拉祖·伦华作为学员代表在结业典礼上致辞。中国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李成玉主持结业典礼。

图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

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结业典礼致辞


杨万明副院长对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表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全球南方”的一员,永远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真诚朋友和可靠伙伴,始终与发展中国家同呼吸、共命运、齐发展。各国在此次研修交流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求同存异,积极参与讨论并深入交换了意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与各发展中国家携手共进,努力将“发展中国家法官研修班”打造成创新、包容、持续的多边司法交流合作平台。

发展中国家法官代表萨摩亚司法部高级法官希拉奥·帕格马利表示,这次研修班的活动让她感受到了中国的亲切和友善,学习到的知识和经验对他们履行职责有着极大的价值,让他们能够更公平、专业、不带偏见地为人民服务。缅甸法律事务部拉祖·伦华法官表示,这次研修让他了解到了中国丰富的历史、法制、文化和传统,让他们对这片土地的多样性和美丽有了更多的欣赏。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国际处处长、二级巡视员周玲玲,国际合作局亚非处处长王川,国家法官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结业典礼。此次发展中国家研修班得到了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的大力支持。

经过14天的研修,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司法制度和社会发展,感受到发展中国家法官们热情真诚的品格、恪尽职守的精神和求同存异的态度。国家法官学院将以本期发展中国家法官中国研修之旅的圆满完成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互动,共创“一带一路”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



(文:陈柳烨,图:赵亚澎等)




 

责任编辑:王怡禾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