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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建设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
  发布时间:2023-11-06 18:54:1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根本上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由国家法官学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共同举办的第二期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建设同堂培训高级研修班”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1位从事行政案件办理的法官、检察官以及全国行政检察人才库成员参与了此次培训。10月22日上午,国家法官学党委书记、院长李成玉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胡田野主持开班式。

本次培训班课程将政治与业务有机统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引导学员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实践,把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落实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为学员讲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逻辑、理论贡献和实践要求。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注重对法官、检察官业务素质能力的培养和提升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副厅长张步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郭修江、梁凤云为学员讲授办理行政案件应践行的司法理念、需遵循的司法方法以及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路径,并邀请到司法部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大家讲解《行政处罚法》的理解与适用。在司法实务课程之外,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为学员讲授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方面的理论知识。本次培训班既注重学员业务能力的提升,又兼顾学员综合素质的培养,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讲授言语表达艺术、音乐赏析技巧等课程,以期参训学员在繁重的办案任务之外能够丰富自身生活。此外,本次培训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方法,是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提出的“方式方法创新”要求的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

参训的法官、检察官对本次学习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本次培训设置突显“高”“新”“实”特点,是一场集专业素养提升、专业精神培养、专业气质塑造为一体的法治大餐。通过参与此次培训,党性得以锤炼,高度得以提升,理念得以更新,思路得以开阔。要做到学以致用,加强办案实践磨砺,切实提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文:付小彦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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