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为期5天的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厦门大学圆满结业,全区135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
10月16日,全区法院系统优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郝力,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刘丽丽,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负责人、二级巡视员田钢,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刘艳杰出席开班仪式并做开班动员讲话。
本期培训班设置了内容丰富的理论课,课程包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周边关系和国际战略》《厦门法院司改与工作创新》《从重大典型案例分析看法治理念的提升》《当前国际局势与两岸关系走向》《矜持与开放——新媒体时代司法官的媒介素养》,邀请了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多名专家和学者进行授课,充实的课程内容为学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源。
本期培训班邀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黄志丽分享英模事迹,并与培训班学员进行深入交流。座谈会上黄志丽以“调纷促和见智慧”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了自己工作以来的心理历程和感悟,学员们备受鼓舞。
本期培训班通过分组讨论和集体研讨的形式进行了研讨交流,通过交流实现互学互鉴,促进工作质效的提升。
本期培训班安排了在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开展现场教学。在集美学村学员在讲解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陈嘉庚纪念馆和鳌园,了解了陈嘉庚先生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卓越贡献,激励学员感悟嘉庚精神、厚植爱国情怀。在厦门大学学员进行了校园文化历史参访,了解厦门大学的发展历史和校园建设,感受百年高校的历史沉淀与创新发展。
10月20日,历时5天的培训圆满结束,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副处长康凯、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副院长于春生、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胜利出席结业仪式。
本次培训班为期5天,通过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现场教学、英模座谈等形式,全面提升参训学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训学员表示要将培训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发展的动力,为自治区法院系统的发展注入不竭的力量。
文字:孙莹莹
图片:孙莹莹、本期培训班带班教师、本期培训班学员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