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国家法官学院吉林分院于2023年10月23日-25日,举办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共计62名法官、法官助理参训。
吉林分院邀请了吉林省委党校省情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郑海兵为学员讲授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段海燕讲授了《自然资源保护领域法律问题研究与思考》,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孙召银讲授了《环境资源审判实务交流探讨》,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连柏健讲授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重点罪名的法律适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杜小雨讲授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热点、难点问题解析》,长春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焘讲授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审判思路与典型案例培树》等精彩课程。
此次培训,立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我省工作大局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旨在筑牢我省法院新时代正确环境司法理念,增进生态环境民生福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的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图/文: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