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教育培训计划的安排,9月25日至9月27日,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了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来自全省中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庭长、业务骨干等145人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
省法院副院长杨翔从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为培训班学员阐述了作为裁判规则的《民法典》及其程序法使命。长沙学院法学院院长张辉专题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原创性贡献以及新发展”课程,省法院民一庭庭长孙元清与学员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进行分享交流,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覃开艳解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问题,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谭智崇为学员解读了民事证据相关规定。
学员们认为,本期培训课程紧贴民事审判实践,坚持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并重,有助于学员将所学理论知识和办案技能运用到民事审判工作实践中,促进民事审判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