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2日,2023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监督业务培训班在昆明举办。本次培训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当前民商事审判监督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确保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开班仪式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赵光喜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作动员讲话,提出一要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审判监督业务关系到人民法院案件质量提升,要以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永恒课题,推动我省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围绕“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培训,达成培训目标;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并强调,本次培训同时也是省法院听取基层意见,了解基层想法的良好契机,参训学员要深刻认识民商事审判监督业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我省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再上台阶贡献力量。云南省法官学院院长刘毅主持开班仪式。
本期培训邀请了省高院审监二庭、三庭的相关领导及资深法官就审判监督程序若干法律问题、审判监督视角下的民商事审判中事实认定相关问题、民间借贷重点疑难问题、申请再审案件中适用民法典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方面的内容做专题讲授,另设审判监督程序及民法典适用问题集中研讨。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实务性强、内容丰富、收获良多,培训课程对于解决审判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于提升审判监督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对授课内容一定会认真消化吸收,将培训所学有效落实到具体的审判监督实践工作中。
本次培训由省法官学院和省高院审监三庭联合举办,来自全省中、基层法院162名从事审判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