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提升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的归口审理和专门化、专业化发展,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的审判合力,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班在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基地举办,全区法院80名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培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学东,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院长田钢参加开班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作开班动员讲话。
培训班要求学员,深刻领会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历史使命,牢固树立践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的新理念,积极适应目前正在进行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依法履行好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背景,第二要认清目前环境资源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第三充分认识目前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三条路径:一是确立环境公益优先的审判目标,二是环境恢复责任的审判目标是保护公益,三是确立司法职权主导的环境资源审判方法。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内蒙古党校、中国政法大学、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相关业务专家、教授,就环境资源刑事司法理念与审判实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公益诉讼的基本法律问题、民事证据规则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的适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环境资源审判司法理念、“三个规定”与廉政警示教育的内容进行授课和指导。
5天的培训,让参训人员收获满满。大家一致认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此次培训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不断提升审判技能,有效促进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修复,落实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妥善处理环境资源案件在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中的交叉和联系,为全区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文字:白兰 王习颖
图片:王沛
审核: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