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融合、共同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内蒙古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参加活动。仪式由内蒙古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旭军主持。
杨宗仁院长在致辞时表示,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新形势下,加强院校合作既是政治要求,也是工作需要,既是职责所系,也是发展所需。此次合作签约,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又向前迈了一大步,双方在充分依托各自资源与优势,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学术共研、人才共育,共同推动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常保国校长表示,感谢内蒙古高院长期以来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双方在人员交流、平台共建、信息共享、研究合作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有助于打破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学校。下一步,将全力推进合作走深走实,用合作成果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王旭军与常保国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仪式上,双方共同见证了“教学培训基地”“实践基地”“学术研究基地”“案例研究基地”的揭牌。
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校友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作为教师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并表示将全力推动下一步院校合作的细化落实。
王旭军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下一步,双方将积极依托共建基地的平台功能,聚焦人才培养共赢、理论研究共赢、融合发展共赢,以四个基地合作共建为载体,加强信息互通、丰富合作形、拓宽平台建设,以四个基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各项合作事情落地、落细见效,努力实现合作行稳致远,互利共赢共结硕果,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签约仪式结束后,常保国副校长一行参观考察了内蒙古高院融媒体演播中心、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及法院书屋等场所。
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汪海燕、科研处处长栗峥、人事处处长罗智敏、国内合作处处长刘建、校团委书记孙璐、刑事司法学院党委书记周志荣、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兼中央政法培训学院执行院长宋乃龙、培训学院院长卢跃,高院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二十余人参加此次活动。
(图:朱瑞卿 文:内蒙古高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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