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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分院】全区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业务培训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23-09-05 14:29:32 打印 字号: | |

全区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业务培训班于2023年8月28日—9月1日在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成功举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平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昊、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院长田钢出席开班仪式。全区中、基层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业务法官、法官助理共134人参加此培训。

本期培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名富有实践经验的审判专家和业务能手、法官学院教师,立足国家赔偿审判中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优化培训资源、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方式,设置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三个规定”与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务要点、请求时效理论与实务中的若干问题、国家赔偿法修改展望、涉执行司法赔偿解释理解与适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实务等课程。此外还安排了分组座谈讨论,分别由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昊和副主任张冉、韩铉主持。旨在全面提升全区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提升全区国家赔偿审判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培训期间课堂气氛活跃,培训效果显著。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到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司法能力及审判水平,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稳定,服务保障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图:王沛 文:王习颖)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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