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条线业务能力,8月21日至25日,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培训班在河南分院圆满举办。来自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非集中管辖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的220余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培训。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景玉出席培训班,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题讲授第一课。
庞景玉副院长在授课中,从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部署角度,全面分析了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指出了环境资源审判中存在的六方面问题,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和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二要树牢新时代环资司法理念,坚持“两山”理念,坚持系统保护,坚持生态优先,坚持最严法治和绿色发展。三要用心办好各类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发挥刑罚惩戒作用和民事、行政规制功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四要继续深化环资集中管辖,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坚决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改革部署要求,实现环境资源审判跨越式发展。五要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善于运用司法建议,加强外部联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六要锻造过硬专业化队伍,不仅要加强政治建设,还要提升司法专业能力,更要抓实严管就是厚爱,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征求两级法院对目前困扰审判问题的意见建议,针对涉动植物犯罪刑事审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实践难题安排课程,选优配强师资,专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业务专家开展专题授课,确保培训效果。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班紧密聚焦问题,内容精彩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审判实践,对环资审判条线今后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通过在培训中收获知识、加强交流、互相借鉴,增强了环境司法的本领,下一步要努力把培训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推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魏琪 图:杨森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