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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分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汉藏双语法律词典》出版发行暨捐赠仪式
  发布时间:2023-08-28 10:16:09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汉藏双语法律词典》出版发行暨捐赠仪式在青海西宁隆重举行。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部部长海伟、人民法院出版社党委成员、副总编辑、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社长林志农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仪式。张泽军、林志农分别代表青海高院和人民法院出版社致辞。

张泽军在致辞中指出,编撰《汉藏双语法律词典》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重大要求的生动实践;是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互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加强藏区法治建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词典》的发行开创了我国审判机关编译大型汉藏法学词典的先例,必将进一步提高双语庭审效率,确保法律术语翻译准确、规范、统一,促进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的正确实施,也必将对推进我国藏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林志农表示,民族法律图书编译是一项极具困难、极富挑战的工作,编撰《汉藏双语法律词典》青海高院历届党组高度重视,鼎力支持,精心指导,为《词典》的顺利出版作出了重要贡献,填补了我国汉藏双语对照法律词典类书籍的空白,对于满足汉藏法律双语法律教学、研究和司法诉讼的需要,消除执法司法环节存在的语言交流上的障碍,提升民族地区司法审判质效,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希望各地藏区法院、社会各界把《词典》用好、用活、用实,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工作,持续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不断深入。

出版发行暨捐赠仪式上,与会领导向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四省(区)高院及青海海西、海南、海北、玉树、果洛、黄南六州中院赠送《词典》。西藏高院、青海黄南中院作为受赠单位作了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民委、人民法院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四省(区)高院,青海省人大、省政协、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藏区六州中院等23家单位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词典》编组成员受邀参加出版暨捐赠仪式。


 
责任编辑:罗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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