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院动态
【福建分院】福建高院举办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暨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8-22 09:12:4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和人民法庭工作,提升全省法院民事法官审判业务水平,2023年8月14至18日,福建高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龙岩上杭古田山庄举办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暨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来自全省各中院、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人民法庭的庭长和部分业务骨干95人参加集中培训,700余名全省法院民事审判人员通过“钉钉”培训平台参加培训。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董碧仙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董碧仙专委强调,一要明确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在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中,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看、法治上办”,把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中,加强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要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中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促进形成有利于各方当事人的处理方式、方案。要在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中,避免程序空转,尽力做到实质性化解案件矛盾纠纷。二要把握民事审判内在规律。要站在公正与效率统一的角度、实现“三个效果”统一的角度,使民事审判工作契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契合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感受。要更加重视通过实体程序权利保护,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实现实质公正这一审判导向。要加强纪律条规约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确保民事审判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三要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培训上,结合当前民事审判工作新理念新要求新任务,多学习、思考、交流,做到学有所悟、切实做好下一阶段民事审判及人民法庭各项工作,以优良的学风展示队伍的良好形象。

    培训班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课程和“侵权责任主体与责任承担”“民事审判中的合同法思维”“家事审判实务”“劳动争议审判实务“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重点问题解读”等审判实务课程,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民一庭的资深法官授课。培训班安排了半天的座谈交流,各中院民一庭庭长和人民法庭庭长代表围绕辖区在诉源治理、长期未结案清理、裁判尺度统一、信访老案化解中的经验做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的亮点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做了交流发言。在半天的现场教学中,学员们参观了古田会议会址、古田会议纪念馆和古田法庭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接受了一次革命传统和红色法治教育。

学员普遍认为,此次培训班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内容丰富,师资力量强,对解决民事审判实践的相关问题、指导办案实践很有帮助。

 

    (图:福建省上杭法院古田法庭陈小妹   

     文:福建高院法官培训处周华彪)

 

 


 
责任编辑:罗嫚丽

国家法官学院

微信公众号